【能力作風建設年】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切實加強法院干部隊伍管理,構建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法院隊伍,引導、規(guī)范、激勵干警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職責,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
一、明確考核內容,強化激勵約束。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堅持客觀公正、精準科學,堅持注重實績、獎懲分明,堅持分級分類、簡便易行。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即領導評鑒與群眾評議相結合、部門年底績效和個人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guī)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綜合評價公務員的履職表現。在平時考核工作中,以工作質效為基礎,參照法院工作寫實系統的工作寫實情況及每月的檔次評定結果,同時結合干警政治表現、職責輕重、紀律作風等因素綜合考核。強化平時考核結果運用,把平時考核結果與公務員選拔任用、評先獎優(yōu)、監(jiān)督管理等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加強激勵約束、培養(yǎng)教育,鼓勵先進、鞭策落后,營造比學趕超、見賢思齊的良好氛圍。
二、聚焦主責主業(yè),突出工作實績。側重對法官辦案業(yè)績進行考核,從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辦案效果四個維度設置指標,并對各項指標考核重點作出明確規(guī)定。同時,將法官參加中心工作、重點工作,開展審判延伸工作,參加課題研究等其他工作納入業(yè)績考核范疇,使考核結果能夠全面、準確反映法官工作量和工作成果。每月對員額法官的結案數量、結收比、結案數進行排序通報并在內網發(fā)布,利用樓層分屏發(fā)布月度院機關結案明星榜。年底制發(fā)員額法官績效考核方案,依據方案給全體員額法官排序,確定績效檔次,同時將考核結果運用于法官績效獎金發(fā)放,審判部門中層領導選拔任用,三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擇優(yōu)選升中。
三、加強對下督導,夯實基層建設。根據省法院對各中級人民法院主要績效評估項目,對各基層法院及中院各部門設定審判執(zhí)行工作、隊伍建設、法院管理和重要工作及“爭先創(chuàng)優(yōu)年”成果4個類別,38個考核評估項目,107個具體考核評估指標,進一步突出以審判工作為第一要務的考評指導原則,為全省法院一體化管理和全市法院各項工作全面提檔升級奠定基礎。中院各考核責任部門根據考核項目和工作進展,通過情況通報、提醒警示、績效約談、綜合分析評估、正負對比點評等方式方法開展日常考核,并強化督查指導,實現考核工作動態(tài)管理。做好績效分析,列出問題清單,研判發(fā)展態(tài)勢,發(fā)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通過全面、優(yōu)質、高效的考核工作,提升全市法院整體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