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警”防溺水!林區(qū)公安開展水上應急救援演練
正值暑期,溺水事故進入高發(fā)期,為有效預防溺水事故的發(fā)生,在哈爾濱清河林區(qū),林業(yè)公安展開了一系列舉措,織密筑牢防溺水“安全網(wǎng)”。
連日來,林區(qū)公安局清河分局東方紅派出所加大對轄區(qū)月牙湖、四委七街窯地大河等水域的安全檢查巡防,對水域可能存在安全隱患位置進行重點排查,設置安全提示,確保群眾能夠避免“誤入險境”。
民警通過入戶走訪宣傳、到人員密集場所發(fā)放宣傳單、微信便民群發(fā)放信息等途徑,拓寬宣傳途徑,對防溺水安全知識、溺水自救互救以及溺水的嚴重危害性展開宣傳,特別對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宣傳力度,告知家長多留意孩子動態(tài),避免因疏忽造成家庭“重創(chuàng)”。
同時,組織民警在轄區(qū)月牙湖展開防溺水應急救援演練、對“溺水”人員展開緊急救援、現(xiàn)場秩序維護等,極大增強了參訓民警對應急救護知識的掌握,有效提升了參訓民警的水上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
警方提醒牢記“防溺水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他人結(jié)伴游泳;
3.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lǐng)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下水施救。
另外,關(guān)于溺水這些誤區(qū)要知道:
會游泳、水性好就不可能溺水?不要因為會游泳就放松警惕,疲勞、抽筋、空腹等,可能會使人無法正常游泳,導致溺水;在海邊、河邊等野外水域,水草、碎石、淤泥、激流都可能導致意外發(fā)生。
手拉手就能救起溺水者?身邊有人溺水時,很多人第一反應會是伸手去拉,但形成“人鏈”后,一旦有人因體力不支而打破“平衡”,就會讓很多人落水,導致悲劇發(fā)生。
帶上游泳圈就能“保命”?因水中存在大浪、高溫、漂浮雜物等情況,充氣游泳圈并不能在下水游泳時有效地保證使用者的安全。
哈爾濱日報記者 王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