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建筑用工現場,檢察官面對面解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為進一步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6月20日,木蘭縣檢察院與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轄區(qū)內建筑行業(yè)用工現場共同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四周年宣傳活動。
活動中,檢察官通過懸掛標語、發(fā)放《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冊、面對面為農民工解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guī)定、介紹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等多種形式及檢察機關在維護農民工權益方面的職責。
此外,為發(fā)掘辦案線索,檢察官還在建筑工地進行走訪調查,針對人員管理、工資發(fā)放、勞動保障等情況進行了細致了解。此次活動進一步擴大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社會知曉度,引導農民工以正確的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介紹
農民工領工資時應注意些什么?
(一)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代替。
(二)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指定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指定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具體支付日期,可以在農民工提供勞動的當期或者次期。具體支付日期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法定節(jié)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時支付。
(三)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并至少保存3年。
書面工資支付臺賬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時間,應發(fā)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fā)工資數額,銀行代發(fā)工資憑證或者農民工簽字等內容。
用人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拖欠工資的后果 罰款+“黑名單”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有關部門應當將該用人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yōu)惠、評優(yōu)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guī)予以限制。
拖欠農民工工資需要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情形,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guī)定。
2021年12月,最高檢印發(fā)《關于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助力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強調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jiān)督機關,以更優(yōu)檢察履職助力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應盡職責、分內之事,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哈爾濱日報記者 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