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領導肇事逃逸?官方通報
近日,一段“成都一領導肇事逃逸”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個別自媒體編發(fā)“成都一領導酒駕肇事逃逸,軍人討說法,交警竟說:你無理取鬧了”等文章,內容圍繞“以權謀私”等主題展開。
▲圖源網絡
針對網傳信息,10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過“成都交警”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警情通報:
關于近日網上流傳“成都一領導肇事逃逸”視頻,經核查,系我局正在調查處理中的一起摩托車撞傷寵物狗交通事故案,現針對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進行通報。
一、關于網傳“成都一領導肇事逃逸”視頻的調查情況
2024年10月25日20時51分許,熊某(男,41歲,本市某化工公司業(yè)務員)駕駛車牌號為川A·P***L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行至錦江區(qū)銀木街61號門前路段時,與機動車道內一只未牽繩的寵物狗發(fā)生碰撞。事故發(fā)生后,熊某停車與寵物狗主人王某某(男,29歲,自主經營者)進行了交流,在王某某查看寵物狗傷情時,熊某自行駕車離開現場。20時54分王某某在事故現場報警。熊某返家后于21時06分撥打電話報警。21時20分,交警三分局民警抵達案發(fā)現場找到王某某,并電話聯(lián)系熊某,雙方表示愿意自行協(xié)商解決此次事故。在此期間,王某某未向民警陳述熊某有飲酒駕車嫌疑。
在隨后的協(xié)商中,熊某委托朋友那某(男,42歲)、陳某(男,40歲)前往寵物醫(yī)院與王某某及其女友文某(女,35歲)協(xié)商賠償事宜,因賠償金額分歧,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王某某于22時許在寵物醫(yī)院再次向公安機關報警。22時31分,交警三分局民警第二次出警,在寵物醫(yī)院對此案進行調查處理。23時07分,王某某向民警提出熊某事發(fā)時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電話聯(lián)系熊某,但熊某自稱在家中照顧小孩,無法到達現場。23時46分,民警與王某某一起到熊某居住地。民警在王某某見證下,現場使用便攜式快速酒精檢測儀對熊某進行檢測,初步確認熊某體內含有酒精成分,并依法將其傳喚至交警三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03mg/100mL;經鑒定機構對提取血液樣本進行檢測,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5.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二、關于網傳“肇事司機自稱‘領導’的朋友到場后出言威脅”的調查情況
我局依法對那某、陳某的相關信息進行核查,現已查明:那某、陳某均不是公職人員,為獨立經營的小微企業(yè)主。
根據王某某及現場證人的陳述,10月25日晚,王某某及其女友文某與那某、陳某在寵物醫(yī)院協(xié)商賠償時,因金額未達成一致,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文某覺得那某說話語氣較強硬,誤認為那某是領導。
經調查確認,那某在場時與王某某、文某確實存在言語沖突,但并未聲稱自己是領導。
三、關于網傳“交警包庇酒駕肇事逃逸者”的調查情況
經過公安警務督察部門調取執(zhí)法記錄儀視頻、詢問現場證人,確認民警執(zhí)法過程中不存在包庇熊某的行為。
請廣大網民理性看待網絡信息,不傳播不實言論。對于故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